想靠摆拍“家暴”视频吸粉,演戏前多学点法律吧! 新消息

极目新闻记者 张皓 李杨

2月24日晚,安徽阜阳市颍州区委网信办发布情况通报称:2月23日20时左右,我办在网上巡查中发现,某平台号“阜阳敏姐”发布一段视频,视频显示其在家中被一男子“殴打”。22时许,该女子在某平台直播,称自己被前夫家暴,已经报警。经查,该号注册人谭某(女),为博取同情、吸引流量,与其前夫共同摆拍视频,并在直播时谎称报警。谭某对自己摆拍发布虚假视频以吸引增粉的行为,供认不讳,已自行将摆拍视频删除。有媒体未经信源求证就直接转发转载,误导了公众。目前,公安机关正在依法取证处置。


(资料图片)

官方就此事发布通报(截图)
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这是我国公安机关在查处网络平台虚假信息时常说的一句话。但显然,有些人并没有把这话听进去。

通报中的安徽女子,自导自演了一出“前夫家暴”的苦情戏,并在直播中谎称自己报警。

当事人希望能引流,而且的确也达到了目的。许多网友因为关注到这一“事件”而义愤填膺,有人同情,有人安慰,有人鼓励,有人帮忙报警……一些媒体也在未核实的情况下,转发了这一“家暴”视频。一时间,她得了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和同情。

不过,这些流量是短暂的,更是危险的。

摆拍视频截图(视频截图)

虚假的泡沫一戳就破,当事人自以为能增粉,进而卖货。殊不知,等待她的,只有真相揭晓之后的狼狈,甚至可能是进一步法律上的惩处。

对于网络上的视频创作者而言,为了能达到吸引流量的目的,自导自演不是什么稀奇事。但博主在进行视频创作之前,也要加强法律的素养,了解哪些可以拍,哪些不能拍,不要为了流量,去踩法律的红线。奉劝那些博主,不是什么流量都能要的。家暴是社会的热点,也是女性的痛点。这次摆拍,将女性的痛点当作增加流量的“卖点”,太过分了。

而这次事件也给媒体提了个醒,遇到这种单方信源的热点事件时,一定要多方去核实,而不是一转了之。媒体的职责之一就是去伪存真,长期当“二传手”,损害的只是媒体的公信力。毕竟,曝光度是一时,长期积累的公信力,不能因为一时的疏忽而毁于一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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